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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范答辩过程,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实施意见》,现就我校2021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各培养单位要重点抓住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责任,对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本届毕业生答辩工作要求于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根据盲评结果按批次安排答辩。

各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具体包括答辩学生名单、毕业/学位论文(设计)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委员会构成人员等内容。答辩工作安排于5月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查(电子文档发送至王浩淼处,邮箱:214807383@qq.com)。同时,要求各培养单位将答辩安排提前公布在网上。

三、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学校在答辩委员会组成、委员职责、答辩秘书职责、答辩流程和安排等方面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各组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程序、减少环节。

四、学生在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电子文档(正式论文格式,word版本,版权授权和原创性声明有作者电子签名,论文以学号+姓名命名)以及纸质论文2本(正式论文格式,版权授权和原创性声明有作者签名)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在所有研究生答辩结束后一周之内将《答辩情况汇总表》(培养单位盖章)、研究生电子版论文以及纸质论文提交研究生院。

五、优秀论文评选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办法》《成都体育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由各培养单位推荐,并于答辩结束后将纸质版论文5份(盲评版本,不能出现导师和研究生姓名)、电子版论文以及《优秀硕士论文专家推荐书》《优秀博士论文专家推荐书》提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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