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
2.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4.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5.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7.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8.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人数不低于各方向招生计划数(不含申请-考核计划数)的120%。
二、复试条件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事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下设考务组、技术组、医疗组、宣传组、保卫组、后勤组、督查组。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进行。
3.学校成立复试组织机构,设立复试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
4.以专业(方向)所在培养单位组建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计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在职教师担任。
面试小组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须在7月9日14:00—11日14:00登录学信网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 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以下相关材料。一旦提交,不得撤销、更换。
(1)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运动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武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的考生,确定复试时测试的专项,提交《2020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测试志愿表》(附件1)。
(5)提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填写《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科研成果一览表》(附件2),并附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提交《2020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导教师调剂志愿表》(附件3)。
2.学校将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同时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鉴别,严禁“替考”。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提交《报考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扫描件(附件4),于7月17日前发至邮箱cdtyyyb@ cdsu.edu.cn。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复试期间保证设备电源稳定、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因网络复试产生的数据流量很大,请考生提前购买好足够的流量包。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测试(满分10分)。
3.科研成果考核(满分1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证明,计算科研分,最高分为10分。加分细则详见《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加分细则》(附件5)。
4.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80%)。
(1)报考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中小学体育与青少年健康教育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西南民族传统体育方向的考生,综合业务素质成绩为理论面试成绩。通过专家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及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提问等方式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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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科研素养及培养潜质
| 考生抽题并作答(35分)
| 95分
|
口头学术报告(考生选择与报考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选题,陈述5分钟)(20分)
|
专家提问(40分)
|
|
| 总分:100分
|
(2)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运动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武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的考生,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成绩包括理论面试成绩与专项技术成绩,其中理论面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成绩占20%。该两个方向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成绩计算公式: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成绩=理论面试成绩(100分×80%)+专项技术成绩(100分×20%)。
①通过理论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及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提问等方式
| 5分
|
专业知识、科研素养及培养潜质
| 考生抽题并作答(35分)
| 95分
|
口头学术报告(考生选择与报考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选题,陈述5分钟)(20分)
|
专家提问 (40分)
|
|
|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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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通过专项技术测试,考查考生基本技术能力和技战术的综合应用能力。专项技术测试方式、准备内容及要求见附件6。
5.复试中涉及到的试题均按《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管理。
6.任何考核评分仅依据考生回答内容及表现进行评分,不依据场地器材、画面质量、通话质量等客观因素。
六、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各研究方向内按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占专项计划名额,单独排序录取。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初试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初试总分/3;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外语(10分)+科研成果(10分)+综合业务素质(100分×8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3.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研究方向未完成计划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生源和师资情况,统一调配。
4.身体检查: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自行前往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以邮戳时间为准),由我校附属医院进行鉴定盖章。
5.考生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将《报考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原件邮寄至我校。
6.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学校将与考生单位、考生本人签订定向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7.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7月15日。因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网络环境等原因导致的复试时间变动,我校将及时通知。
2.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请于7月10日14:00登录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招生系统—考研信息查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里查询。
3.复试费120元/生。7月9日14:00—11日14:00登录学信网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完成缴费。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纪委监察组,对考试工作实施监督、查处违纪问题。受理电话:02885094470。
2.复试过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绩评定的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研究生院负责保存,以备查验。
3.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九、其他
1.本办法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校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如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5.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否则将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7月7日
附件1:《2020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测试志愿表》
附件2:《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科研成果一览表》
附件3: 《2020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导教师调剂志愿表》
附件4:《报考成都体育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附件5:《2020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加分细则》
附件6:《2020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项技术测试方式、准备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