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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资料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 点击:[]

成体院研〔2019〕38号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满足硕士研究生导师数量和质量的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年我校拟遴选一批硕士研究生导师,本次遴选导师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如下:

  • 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硕士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品质,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2016-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 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具有硕士学位。申报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具有艺术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6岁,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硕士研究生。

  4. 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知识及发展趋势。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验,能承担研究生学位课程,无教学、培养方面的事故。

  5. 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指导研究生阅读有关专业外文书籍、资料等。

  6. 近3年(2016年6月28日—2019年6月28日),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不含会议论文)或出版专著(须独立或署名第一,不含教材),主持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教改课题)立项(超过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的正常结题期限的科研项目除外)或结题,有一定的科研经费(须为主持的科研项目经费)。

  • 科研成果量化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量化条件

    学科

    专 业

    条 件

    论文或著作(A)

    科研项目(B)

    成果获奖(C)

    科研经费(D)

    体育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术科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舞蹈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出版专著1部。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

    获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不低于0.6万元。

    体育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理论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体育产业学、中外体育史、体育翻译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4篇或出版专著1部。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获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不低于1万元。

    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

    传播学

    临床医学

    运动医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临床

    注:1、(A)(B)(C)(D)条件应符合两项及以上;

    2、申报中西医结合临床导师除符合以上条件其中两项外,还应具有五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量化条件

专业学位名称

条 件

论文或著作(A)

科研项目(B)

成果获奖(C)

科研经费(D)

业务能力(E)

体育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出版专著1部。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

获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不低于0.6万元。

具有丰富的体育教学、训练、指导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在相应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荐一名条件相当的校外教师共同指导。

艺术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出版专著1部。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

2.本人获全国舞蹈类大赛、音乐类大赛优秀及以上奖项;获全国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锦标赛、全国运动舞蹈大赛职业组前8名奖项;

3.本人获省舞蹈大赛、省舞蹈新作大赛、省音乐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本人原创舞蹈或音乐艺术作品获全国舞蹈类大赛、音乐类大赛优秀及以上奖项;获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展演、全国体育院校艺术类专业展演、全国运动舞蹈大赛专业展演、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表演类项目、全国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锦标赛、全国大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总决赛专业组前8名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5.本人原创舞蹈或音乐艺术作品获省舞蹈类大赛、音乐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专业组展演、四川省运动舞蹈大赛专业组展演、四川省少数民族运动会表演类项目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获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不低于0.6万元。

具有丰富的中国舞、运动舞蹈、体育舞蹈或音乐艺术教学、编导、表演指导经验,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在相应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荐一名条件相当的校外教师共同指导;或本人担任国家级学会会员或省级学会理事以上。

新闻与传播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4篇或出版专著1部。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获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不低于1万元。

具有新闻、传媒及相关业界工作实践经历,推荐一名条件相当的校外教师共同指导。

中医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4篇或出版专著1部。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获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不低于1万元。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五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经验,推荐一名条件相当的校外教师共同指导。

注:1、申报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符合(A)(B)(C)(D)条件一项以上;(E)必须满足。

2、申报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符合(A)(B)(C)(D)条件一项以上;(E)必须满足。(A)(B)(C)(D)(E)均必须同申报专业保持一致。相近或相关专业的成果需由同行专家认定。

3、申报新闻与传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符合(A)(B)(C)(D)条件两项以上;(E)必须满足。

三、遴选程序:

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于7月完成。

1、个人申报

6月28日—7月1日,申请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专业限1个,并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一)、《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登记表》(附件三)、《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登记表》(附件四)、《申报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附件五)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师德师风评议

7月2日—3日,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对申请人师德师风进行评议。在《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填写评议结果,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师德师风评议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评议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

  1. 资格审核

7月4日,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将师德师风评议结果为“合格”、已审核科研成果原件、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的《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登记表》(附件三)(含纸质版、电子文档)、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科研处,《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登记表》(附件四)(含纸质版、电子版)、论文复印件报送至图书馆,《申报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附件五)(含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7月5日—7月9日,科研处、图书馆、教务处审核,盖章,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培养单位。

4、培养单位推荐

7月10日,各培养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向研究生院推荐符合条件者,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一)、《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登记表》(附件三)、《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登记表》(附件四)、《申报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附件五)、《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符合条件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六)、《校外人员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附件七)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5、聘任及公示

研究生院复核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遴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任。

6、岗前培训

9月,研究生院组织新聘任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岗前培训。

7、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8、各培养单位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9、外聘导师申报参照《成都体育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

执行,申报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附件一:《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二:《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师德师风评议表》

附件三:《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登记表》

附件四:《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登记表》

附件五:申报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

附件六:《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符合条件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七:《校外人员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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