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3名。其中运动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限招优秀运动员或教练员)1名,中小学体育与青少年健康教育方向1名,运动干预与健康促进或运动损伤防治与康复方向1名。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人应在体育领域中从事教学、训练、科研等工作。
4.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本研究领域中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
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较稳定的科研方向。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折合百分制60分),以第一作者在CSSCI、SCI、SSCI期刊全文发表或收录过体育学或医学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至少主持1项体育学或医学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往届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应有较强科研能力,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SCI、SSCI期刊全文发表或收录过体育学或医学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至少主持1项体育学或医学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申请人在体育运动实践经历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申请人曾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后二者须系奥运会项目)中获得单项冠军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冠军的运动员;或者担任上述获得冠军队员的单项主带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科研基础。
三、申请材料
1.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5.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出具的同意招收申请人的证明。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见附件2)。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应届生)。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冠军获奖证明(运动员、教练员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报名流程:
(1)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首页右上角点击“博士网报”,使用个人学信网账号进行登陆,未注册用户请重新注册,注册时请仔细阅读注册须知。
(2)在页面右侧的学校名称栏内输入“成都体育学院”,点击查询,点击“开始报名”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所有信息须填写准确、无误。
(3)报名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上角“首页”可以查看已填报成功的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信息核对无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报名成功。
(4)报名成功后,请进入成都体育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jhcwc.cdsu.edu.cn/),在“工作公告”里,按照说明进行缴费,报名费缴费标准:180元/人。报名费缴费方式均为网上银行缴费,无现场缴费,缴费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4日。未缴费成功者视为未报名。
(5)报名、缴费成功后,请于1月5日前寄(送)申请材料至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办公室(寄请用顺丰快递至:成都武侯区体院路2号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办公室孙老师收,电话:028-85096075,邮编610041,注:因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造成文件不能按时送达或丢失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缴费—提交材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2.经研究生院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申请-考核”制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行网上公示一周。
3.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可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综合考核时,需带上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科研成果的原件。
4.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在综合考核期间我校附属医院进行。
5.申请人请自行确保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申请要求或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者,报名费不予退回。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也可同时报考参加2019年3月由我校组织的博士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但“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校和其他学校的博士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核办法
1.考核的内容包含根据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内容考核和综合考核,学校成立外语考核组和综合考核组,采取以面试为主的考核方式。
2.外语考核组根据申请人的外语口语、听力等能力进行评定,给出外语成绩(采用百分制)。
3.学校组织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含申请人选择的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组,根据申请人申报的专业和方向,分别对两门业务课的理论知识、综合能力(包括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评定,给出申请人业务课1、业务课2、综合能力三科成绩(采用百分制)。
六、培养过程要求
申请条件为“在本研究领域中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 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完成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要求基础上,增加发表CSSCI或CSCD或SCI、SSCI、EI(JA检索)收录期刊论文1篇;申请条件为“在体育运动实践经历中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另行规定。
七、录取
1.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业务课2成绩)/3×40%+综合能力成绩×60%。
2.经政审合格、体检合格、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公示十天无异议的考生,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3.考生的报考类别原则上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除本校教师以外),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八、本试行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报考二〇一九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2:《专家推荐书》
附件3:《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条件一览表》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