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条件
报考我校,初试各单科分数(分数四舍五入)和总分达到各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见下表)。复试总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总数的120%。
专业
| 普通招考招生计划
| 研究方向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5
| 运动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50
| 50
| 65
| 180
|
1
| 中小学体育与青少年健康教育
| 55
| 50
| 70
| 190
|
运动人体科学
| 3
| 运动干预与健康促进
| 48
| 48
| 55
| 155
|
运动康复学
| 2
| 运动损伤防治与健康促进
| 50
| 50
| 50
| 170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4
| 体育史与体育文化传播
| 60
| 65
| 65
| 200
|
2
| 体育经济与产业
| 50
| 50
| 55
| 165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1
| 西南民族传统体育
| 50
| 50
| 50
| 170
|
1
| 武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50
| 50
| 50
| 170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2
| 总分不低于175分
|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1.考生报到时,须查验复试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生证每学期均要注册,入学时交验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写《导师调剂志愿表》。
2.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提交《成都体育学院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4.硕士学位论文1本。
5.携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在2013年5月20日——2018年5月20日期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同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主持省部级以上同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同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
6.凡不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并填写《成都体育学院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中的政审意见,加盖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2.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
3.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通过专家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及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理论面试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数
|
思想素质及形体形象
| 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及仪表仪态
| 10分
|
工作学习背景及考博动机
| 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硕士论文、工作及学术研究情况,学习态度、动机等。
| 10分
|
理解及表达能力
| 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 20分
|
专业知识及科研素养
| 1.对本学科及专业方向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对本学科及专业方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今后研究设想;
3.已掌握的科研方法及应用能力。
| 60分
|
|
| 总分:100分
|
其中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运动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武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的考生,还需进行专项技术测试,请自带器械、服装。该两个方向的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成绩包括理论面试成绩与专项技术成绩,其中理论面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成绩占20%。
专项技术考核项目
| 专项技术考核内容
| 分值
| 分数
|
基本技术能力
| 技术动作规范,方法正确,技术熟练,技术动作协调流畅,动作质量高。
| 51-60分
| 60分
|
技术动作基本规范,方法正确,技术基本熟练,技术动作基本协调流畅。
| 36-50分
|
技术动作规范性较差,方法基本正确,技术不熟练,技术动作协调流畅性较差,动作质量较差。
| 0-35分
|
综合应用能力
| 技战术应用较好,发挥稳定、风格突出,具有较好的综合应用效果或攻防意识。
| 32-40分
| 40分
|
技战术应用一般,发挥基本稳定、有一定的专项技术风格,综合应用效果或攻防意识一般。
| 24-31分
|
技战术运用较差,效果差、发挥不稳定、风格不突出,综合应用效果或攻防意识较差。
| 0-23分
|
|
|
| 总分:100分
|
4.科研成果考核(满分2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证明,计算科研分,最高分为20分。加分细则详见《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加分细则》(附件2)。
5.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复试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1)请认真填写现病史、即往病史、家族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无现病史者,请填“无”。
(2)体检时请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良好秩序。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丢失。
(3)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保持血压的稳定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体检当日,化验采血前需空腹;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女生请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四、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各研究方向内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占该专项计划单独排序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成绩(专业外语+科研成果+综合业务素质)×60%。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8:30---11:30。报到时请按国家规定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和体检费115元/生,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
2.报到地点: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办公室(行健楼431室)。
3.复试具体安排如下(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 上 午
| 下 午
|
6月4日
| 8:30-11:30
1.考生报到;
2.体检;
3.交科研成果材料
4.填写《导师调剂志愿表》
| 14:00-18:00
专项技术测试
|
6月5日
| 8:30-11:30
专业外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 14:00-18:00
专业外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
6月6日
| 8:30-11:30
专业面试
| 14:00-18:00
专业面试
|
六、其它事项
1.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前来参加复试,如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考生须填写《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科研成果一览表》(附件3),填报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于5月26日—28日发至邮箱yyb@cdsu.edu.cn。
3.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运动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武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的考生须填写《2018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测试志愿表》(附件4),填报复试时测试的专项,于5月26—27日发至邮箱yyb@cdsu.edu.cn。
4.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学校将与考生单位、考生本人签订定向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1:《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2:《2018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加分细则》
附件3:《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科研成果一览表》
附件4:《2018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测试志愿表》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