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体院研【2018】77号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预审严格按《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格式》《成都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格式》的要求采用网上提交的形式(PDF、Word格式各一份),提交系统于2018年9月12日开放,提交方法、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见《研究生论文上传步骤》。
二、论文预审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参加论文预审的研究生需按时、按要求提交预审论文。
三、参加论文预审的在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修满学分,完成注册程序,并填写“个人学位证书注册信息”,导师点击同意预审后,方可参加预审。
参加论文预审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于2018年9月17日前提交《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实习考核表》到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同时提交《成都体育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报告》。各培养单位于9月21日前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成绩上传教务系统。实习考核表和实习报告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归档。
四、各培养单位请于9月21日将本单位的《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审及答辩申请表》、《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前按照表格要求完成导师、教研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系(部)的审核签字,同时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个人学位证书注册信息”。
五、硕士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预审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直接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答辩。预审基本合格(需再次盲评)的研究生,须根据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做进一步的修改,并经导师同意,预审专家或同行专家再次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再次预审时需提交“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意见表”。预审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进行研究、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预审专家或同行专家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再次预审时需提交“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意见表”。两次预审不合格的研究生,直接推迟半年答辩。
六、博士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
专家投票与预审结论表
合格
| 不合格
| 预审结论
| 答辩情况
|
5
| 0
| 合格
| 直接申请答辩
|
4
| 1
| 再次评审
| 视再次评审结果而定
|
3
| 2
| 不合格
| 推迟半年答辩
|
2
| 3
| 不合格
| 推迟半年答辩
|
1
| 4
| 不合格
| 推迟半年答辩
|
0
| 5
| 不合格
| 推迟半年答辩
|
其中,初次评审结论为4票合格,1票不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另聘一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如再次评审结论为“合格”,则可直接申请答辩,否则,直接推迟半年答辩。
七、预审论文格式及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的下载。
八、完清注册手续的研究生方可提交预审论文。
注:本次预审论文将进行查重,具体实施细则见《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在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照执行)、《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研究生论文上传步骤》
附件2;《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
附件3:《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