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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资料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点击:[]

成体院研字【2018】6号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2018届研究生论文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预审严格按《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格式》《成都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格式》的要求采用网上提交的形式(PDF、Word格式各一份),提交系统于2018年3月15日开放,提交方法、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见《研究生论文上传步骤》。

二、论文预审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参加论文预审的研究生需按时、按要求提交预审论文。

三、请参加论文预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于2018年3月20日前提交《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实习考核表》 到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同时提交《成都体育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报告》。各培养单位于3月24日前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成绩上传教务系统。实习考核表和实习报告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归档。

四、请于3月28日——3月29日提交纸质《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预审及答辩申请表》、《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前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完成导师、教研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系(部)的审核签字,同时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个人学位证书注册信息”,同时将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表格提交培养单位审定。

五、硕士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预审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直接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答辩。预审基本合格(需再次盲评)的研究生,须根据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做进一步的修改,并经导师同意,预审专家或同行专家再次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再次预审时需提交“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意见表”。预审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进行研究、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预审专家或同行专家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再次预审时需提交“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意见表”。两次预审不合格的研究生,直接推迟半年答辩。

六、博士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

专家投票与预审结论表

合格

不合格

预审结论

答辩情况

5

0

合格

直接申请答辩

4

1

再次评审

视再次评审结果而定

3

2

不合格

推迟半年答辩

2

3

不合格

推迟半年答辩

1

4

不合格

推迟半年答辩

0

5

不合格

推迟半年答辩

其中,初次评审结论为4票合格,1票不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另聘一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如再次评审结论为“合格”,则可直接申请答辩,否则,直接推迟半年答辩。

七、预审论文格式及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的下载。

八、完清注册手续的研究生方可提交预审论文。

注:本次预审论文将进行查重,具体实施细则见《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研究生论文上传步骤》

附件2;《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

附件3: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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