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各项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加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要加强行课过程的监管
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课堂管理,定期到教学场馆和教室巡视看课,了解和督察本单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出勤及上课情况,督促本单位导师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规范,严格课堂管理
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教学秩序,加强课堂考勤和纪律,杜绝安全事故、课堂教学违规的现象发生。任何单位、个人要严格按照课表行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上课时间或提前结课,否则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