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有序完成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对本学期期末研究生教学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完成授课任务
(一)临近期末,请各培养单位通知任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对因停、调课影响课时的及时进行补课。本学期所有研究生课程应于2025年1月4日(第十八周 周六)前完成教学内容。
(二)非全日制课程安排在临近寒假进行,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研究生课程闭卷考试应于18周周六前完成,其他形式考试原则上应于第20周前完成。
(二)提交成绩安排:本学期期末成绩提交即日起开通至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关闭。请所有任课教师于2025年3月28日前完成课程成绩提交,逾期未完成的课程及任课教师将通告至相应培养单位。
1、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提交成绩流程见附件1。
2、研究生课程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
3、学位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及实践类课程成绩≥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选修课),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4、学硕《专业方向理论与实践研究》、专硕《专项运动表现与控制》和《专业实践指导》3门课程将于下学期期末结课后再提交成绩。
三、研究生成绩复核
申请成绩复核的研究生,需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向任课教师及开课学院提交《研究生成绩更正表》(附件2)申请,签字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学期末教学与考试相关工作,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加强与教学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教学与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请培养单位加强与学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困难,加强学业指导与帮扶,做好课程串讲答疑和查漏补缺。
如研究生成绩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杜老师,联系电话:028-8509212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