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体院研[2019]36号
各培养单位:
2019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结果已公布,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的管理,规范答辩过程,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我校2019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各培养单位要重点抓住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责任,对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学校在答辩委员会组成、委员职责、答辩秘书职责、答辩流程和安排等方面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各答辩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程序、减少环节。
三、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答辩安排须挂网上,并制作海报张贴,同时将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答辩委员参加场次需严格控制,合理分配,具体答辩程序参看《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栏)。
四、优秀硕士论文评选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并于答辩结束后一周之内将评选结果、纸质版论文5份(盲评版本,不能出现导师和研究生姓名)、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优秀硕士论文专家推荐书》提交研究生院。
五、答辩名单中的同学完清各项手续后准备答辩。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提交正式论文(正式论文格式要求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至所在院、系(所)。论文答辩由所在院、系(所)统一安排。
六、5月31日之前结束所有答辩。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修改后论文2本(正式论文格式,版权授权和原创性声明须由作者签字)及论文电子文档(正式论文格式,word版本,以学号+姓名命名)至各培养单位。
七、各培养单位在所有研究生答辩结束后一周之内将《答辩情况汇总表》(培养单位盖章)提交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