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博士后培养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期启动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遴选条件见《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遴选工作将于11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
11月4日——11月11日,申请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附件二)。
2、培养单位审核和推荐
11月12日,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的审批表报至研究生院。
3、公示及聘任
研究生院复核后,报送至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审定,遴选结果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任。
各培养单位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一:《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