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资料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1日 点击:[]

成体院研〔2021〕90号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满足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数量和质量的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拟遴选一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本次遴选导师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一、遴选条件:

详见成体院学位[2021]4号《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八)。(科研成果量化条件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

二、遴选程序:

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于9月完成。

1、个人申报

8月31日—9月6日,申请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专业限1个,并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一)、《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登记表》(附件三)、《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登记表》(附件四)、《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附件五)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师德师风评议

9月7日,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对申请人师德师风进行评议(校外导师由工作单位所在党支部、党总支进行师德师风评议)。在《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填写评议结果,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师德师风评议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评议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

3.资格审核

9月8日,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将师德师风评议结果为“合格”、已审核科研成果原件、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的《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登记表》(附件三)(含纸质版、电子文档)、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科研处,《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登记表》(附件四)(含纸质版、电子版)、论文复印件报送至图书馆《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附件五)(含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9月9日—10日,科研处、图书馆、教务处审核,盖章,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培养单位。

4、培养单位推荐

9月13日—14日,各培养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向研究生院推荐符合条件者,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一)、《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登记表》(附件三)、《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登记表》(附件四)、《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附件五)、《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符合条件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六)、《校外人员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附件七)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5、聘任及公示

研究生院复核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遴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任。

6、岗前培训

研究生院组织新聘任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岗前培训。

7、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8、各培养单位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9、外聘导师申报参照《成都体育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申报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附件一:《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二:《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师德师风评议表》

附件三:《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登记表》

附件四:《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登记表》

附件五:《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登记表》

附件六:《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符合条件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七:《校外人员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附件八:《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31日

版权所有 © 成都体育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邮编:64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