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特制定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收8名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2018]2号),今年我校拟在四川计划招生4名,重庆计划招生2名和新疆计划招生2名,共计8名。
三、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主要为列入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专业,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一)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符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地区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原则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考试
1.报考资格审批
考生首先下载并填写《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户籍证明、《登记表》、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档案管理机关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签字、盖章,然后到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院领取报名“校验码”,方可报考。(注:我省考生报名资格审批时间为10月8日—10月26日18:00时。)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报名,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和相应的专项计划类别,报名期过后或在考试过后的招录阶段,虽符合条件但在报名时未报考“骨干计划”类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2018年11月10日前,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各报考点正式公告为准)。
所有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试
初试: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3日。
初试科目: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复试时间由我校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确定,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应与我校、所在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五、教育管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与其他类研究生相同。我校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学制一般为三年。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我校及基础培训院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及基础培训院校按照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六、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一:成都体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附件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附件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